中共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2018级学生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在2018级学生(含2016级五年制学生)中开展2018—2019学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
       理论联系实际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社会实践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对于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九大报告精神,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作为青年大学生,应把个人的命运和国家、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1.改革开放40周年来家乡发展的新面貌纪实。
       2.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了解家乡兴起新农村建设的成果调查。 
       3.深入家乡走访调查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走访城镇社区、村委会,看望家乡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烈士遗孤、烈士遗孀、空巢老人等。)
       4.关注就业,提高实训能力。(学生可利用寒假到父母亲友的工作单位走访调查或自行联系实习锻炼的单位,进行就业活动的尝试。)
       (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
       1.2018级学生(含2016级五年制学生)利用寒假返乡之际,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和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对县、乡、社区、厂矿、公司和农村等调查走访或参加生产劳动的方式,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了解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和成就,了解当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2.2018级学生(含2016级五年制学生)在参加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选择自己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己所掌握的理论知识,深入思考研究,认真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三、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一)我校思政部负责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课堂工作,对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及撰写社会调查报告进行辅导,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联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等相关课程的理论知识,结合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具体实际,以个人为单位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二)各学院指导学生做好社会实践的选题,对社会实践的安全问题进行再教育,确保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三)在2019年春季返校后两周内,由各班学习委员统一收交至我校思政部。由思政部组织教师进行评阅,并将该实践报告的成绩计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综合成绩。
 
       附件:1.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社会调查报告参考格式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8/1214/20181214103830899.doc

                  2.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社会调查报告封面https://dm.yinghuaonline.com/uploadfile/2018/1214/20181214103847659.doc

 
中共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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